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2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非获证化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2021年第1号)。据通报,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非获证化肥(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风险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非获证化肥(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样品30批次,依据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对非获证化肥产品的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铊、缩二脲等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0批次样品中,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不符合率为16.7%,不符合项目为总镉、总砷、总铅。
主要监测项目分析
本次监测项目涉及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铊、缩二脲等共七项指标。重金属进入土壤后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在土壤中不断富集,最终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内不断积累,危害人体健康。
镉对人体的风险主要表现:一是导致高血压,引起心脑血管疾病;二是破坏骨骼和肝肾,引起肾衰竭。
砷对人体的风险主要表现:会导致神经系统改变,同时还有一些周围神经系统改变,如手麻、四肢无力、疼痛等症状,皮肤上可能还有黑变,色素沉着等。
铅对人体的风险主要表现:一是能直接伤害人的脑细胞,特别是胎儿的神经系统,可造成先天智力低下。二是铅进入人体后,除部分通过粪便、汗液排泄外,其余在数小时后溶入血液中,阻碍血液的合成,导致人体贫血,出现头痛、眩晕、乏力、困倦、便秘与肢体酸痛等症状。三是口中有金属味,动脉硬化、消化道溃疡与眼底出血等症状。
缩二脲对植物的风险主要表现:会使蛋白质变性,影响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缩二脲超标会导致烧苗。
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选购非获证化肥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谨防“忽悠团”:一是无营业执照;二是售卖的肥料未在农业部门备案。
依据所需化肥用途,选择明确来源、明确养分含量、明确其它添加物、明确功效的肥料。
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凭证。购买时除了考虑性价比外,也要关注同类产品的均价,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均价的产品。莫贪便宜,莫信鼓吹,选择大型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
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非获证化肥产品风险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化肥产品监测的种类和数量。
2.加大化肥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危害的宣传,广泛提高认识。
3.依据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对非获证化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监管。
4.加强社会监督,开通举报渠道。